麻阳积极开展家电下乡活动
1月23日,腊月二十八,是麻阳岩门镇的传统赶集日,也是该镇当年(农历)的最后一个集贸日。在岩门镇的市场入口处,由该县商务局组织的“迎牛年 送家电贺新春”家电下乡活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:佩带“家电下乡”标志的工作人员忙碌地向前来赶集的农民朋友散发“家电下乡”宣传单;喷绘着“家电下乡 政府补贴 农民受益”的宣传车缓缓地巡回开动着;备案网点销售人员正耐心地接受农民朋友的咨询……这是麻阳扎实开展家电下乡活动的一个缩影。
家电下乡是党中央和国务院为加快农村消费升级,提高农民生活质量,对农民朋友购买指定类家电下乡产品可享受13%的财政资金补助的一项惠民政策,该项政策在我省的实施时间是自2008年12月1日起,到2012年11月30日止,共4年时间。补贴类家电产品为彩电、冰箱(含冰柜)、洗衣机、手机4类产品。目前,该项工作已在该县全面启动。截止2009年1月10日,该县商务局已集中受理备案并报市商务局核准,确认了第一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18家,并及时在县电视台、政府网站、县商务之窗网站等媒体予以公告。同时,及时召开了备案网点工作会议,对销售网点销售家电下乡产品进行了培训和规范,并不定期地督查;针对农民朋友还不太了解这一政策而又临近春节的情况,县商务局又及时印发了《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公告》(麻政办[2009]1号)、《“家电下乡”给农民朋友的公开信》、《家电下乡政策15问》等宣传资料,广泛开展家电下乡宣传活动。
春节期间,家电下乡产品在该县销售火爆,深受农民朋友喜爱,平均每个门店每天都要销20台左右。据不完全统计,截止1月23日,全县18家备案网点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280件(件),占该网点同类产品7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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